一,审核前收集尽量多的关于该船的相关信息 |
要做到审核实际有效,就要做到有针对性,这就需要在审核之前做一定的准备工作,从各个方面找到这条船舶安全管理上可能存在的薄弱点,把改善公司船舶管理的短板作为出发点进行审核。首先从审核评审中就可以得到大量有用的信息,认证处在这方面提供了很大的支持,包括公司/船舶的风险等级,不合格项的历史记录,PSC滞留信息和事故记录等信息,通过这些信息能对该船有一个大致的了解。其次是通过各种途径了解船员的构成,这是船员的责任心很大的影响因素,可能直接反映到船舶文件、操作和维护状况上。 |
二,审核时的审核依据应明确,审核范围应全面 |
除了ISM CODE和国际公约等一些强制性要求外,在审核中还应特别关注各船旗国的特殊要求,对此社的审核须知和审核检查表中有明确的提示,但除此之外,更多的更详细的要求和检查重点需要在平时的检验中自主地进行收集,包括该国港口的PSC检查报告,FSQC报告中提出的问题,都能反映其关注重点和检查习惯,这种要求可以在对该国船舶进行审核时特别关注,能有效提高审核的有效性。这种方法也可以扩展到所有船舶的审核中。 |
例如香港旗的船舶,在对该旗船舶进行各类检查时,提出过如下问题,社审核员可能需要在执行审核过程中特别关注: |
1,在检查中发现,船上的COSWP(Code Of Safe Working Practice)不充足,关键船员不熟悉一般性的安全工作经验和要求。此规则对于船上的船员健康安全、安全管理以及法定职责等做了明确,并对新招募的船员提供安全的工作程序指南。此条作为的船旗国要求提出,这是需要引起们重视的,需在以后的审核中加以关注。 |
2,检查官通过实际的演习发现,发现失火后相关人员因不熟悉相关程序未能有效快速的向驾驶台报告,现场指挥人员未能清晰的报告失控火场的实际情况,在清点人数时不及时,等待时间过久等等。从上述提出的问题可以看出,检查官对于演习的细节要求很高,即使演习的步骤都齐全,但如果过程松散,不能实际模拟真实的紧急情况,都可以作为不合格提出。这种情况在社的审核中也时有发现,特别是中国船员的船上,原因还是船长对于演习的重视程度不够,或多或少的存在走过场的情况。 |
3,检查官经过文件查询发现,对于之前发现的PSC缺陷,相应的根本原因分析不到位,虽然缺陷已消除,但无证据表明船员了解了该缺陷的预防措施。同时船员也不熟悉NC的上报程序,另外,公司也没有就此类缺陷对公司内其他香港旗的船舶进行检查。由此可以看出,非常重视预防缺陷的重复发生,这一点也是ISM的根本,只有做到这点,才能够保证船舶安全管理水平得到持续改进。如果缺陷重复发生,从一个侧面甚至可以说明船舶的内外审的有效性不够。故社在审核时应特别关注船上各类不符合的上报文件中的原因分析是否准确,并结合现场检查等手段验证采取的预防措施是否能真正起到效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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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符合的原因分析和预防措施的验证须有效 |
审核时发现不符合后,除了制定限时纠正措施以外,更重要的就是对产生不符合的原因进行分析和预防措施的制定,如上文所讲,此为各方关注的重点,审核员应对船方提供的原因分析和预防措施进行仔细的审核,不能停留在表面,就事论事,确保针对不合格发生的根源进行纠正和预防。这当中认为最重要的是原因分析,只有找出了根本原因,才能有效纠正以及制定有针对性的预防措施。个人的理解是,可以通过假定经过分析得出的根本原因得到纠正,是否能有效的防止问题重复的发生,以此来判断一个原因分析和预防措施是否有效。这方面个人的审核原则有两点,一是审核时,如果发现了硬件问题,需要在软件上找原因;另外一点就是关注船长,船长作为船舶领导在船舶的安全管理的各个方面都起着举足轻重的左右,在分析原因是应多从船长的方面来考虑。下面举几个例子来详细说明。 |
例1:上述第一点中提到的关于演习的问题,演习作为一个最能反映船舶实际操作和管理水平的船舶活动,在审核时是有条件都会进行的。个人认为演习后的点评是非常重要的环节,这点可能往往被忽略。如果在过程中发现了不合公约要求或公司要求的操作,但在演习后各部门长的汇报总结或是船长的点评中得到体现,并提出了合理的改进措施,认为这还是一个有效果的演习,说明各部门长和船长是非常仔细的验证了演习的整个过程。反之如果至始至终都没有发现问题或是演习过程松散不熟练,这就说明平时的演习未认真进行,这是一个长期积累造成的结果,即使各类演习记录都完整。在这点上船长有不可推卸的责任,是造成问题的根本原因。关于预防措施,除了需要对相关人员进行船舶应急程序的学习培训外,船长还需要加强对于船长职责的认识,这可能需要一个较长的时间才能真正验证效果,个人的理解和四如果演习问题较多,可作为严重不合格提出,当场改进直到演习满意,再降级至一般不合格,并提出3个月内执行附加审核的要求以验证实际效果。 |
例2:如一条船舶在审核时审核员发现,在船舶最近上报公司的维护报告中,显示一切正常,但通过现场检验,却发现了一系列很明显的甲板和驾驶室的缺陷,说明实际与报告不符。这是在通常审核中比较多见的一种缺陷,很多情况下审核员都会将此不符合指向ISM CODE的第10条即船舶维护。原因分析也主要是船上的检查不到位,相关船员不清楚具体设备的维护要求或责任心不强之类,预防措施一般也是对船舶的维护要求进行学习等等。对船员提供的此类此类原因分析进行研究就会发现,当中只提到了表面,很浅层次的东西,只是造成不符合的直接原因,对于个别设备的缺陷可能同过培训等手段还能起到一定的预防作用,但如果这种维护不到位的现象比较多,设计的范围比较广,就不是这么简单的问题了,即使对船员进行相关培训也不能有效防止,究其根本原因,认为应该是船长对船舶各部门的监督及总体管理作用没有发挥好造成的,管理学告诉们,只有领导亲自抓,才能奏效。。在一艘船舶上亦是如此,船舶领导即船长对于安全管理的理解和重视,以及在船上实施的方法及控制是直接关系到船舶的整体状况的因素。仅靠船长一个人重视是不够的,当中需要船长和各级船员之间的有效沟通,这个沟通包含了激励,监控及验证等等手段,船舶作为一个小型社会,只有做到政令通常,才能有效保证安全体系的正常运行,继而达到各种安全管理指标。否则安全管理很可能会流于形式。所以认为出现这种不符合应指向ISM CODE第5条,船长的职责(5.1.4),有效的预防措施是公司应细化船长对船舶监控的职责,船长应定期的亲自检查验证船舶的状况,以保证掌握船舶的真实状况,做到上报公司的文件与实船一致,进而公司能据此对船舶作出正确的评估并采取合适的进一步措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