瞭望与避让 1)瞭望手段单一。 仅凭或过度依赖雷达; 瞭望不全面,单舷侧观望; 2)局面分析不足。 没有全方位瞭望(水面及水下),不清楚自己船位附近水下障碍局面,没有对多个水上物标船进行对比,分析,拟定2个以上的避让方案; 3)我船为让路时没有尽早履行让路义务;盲目等待它船让路,过于依赖呼叫、观望、等待,没有使用汽笛警示对方,没有在可操纵能力的最后界限内(1.5-- 2海里)及早“向右”避让; 4)避让距离不充分(采取大角度、明显避让措施)应当在2-3海里左右,最迟不得小于1海里,那是紧迫局面!应当坚决避免!
5)避让不充分,没有达到驶过让清。 渔船,经常行动不清,看着过去了,有的突然又转回头。 6)过于近距离追越渔船,当渔船突然转向,会措手不及。(追越它船时,应有施放追越声号的意识)。 横交拖网渔船尾部时应保持4链以上,平行会遇时应不小于3链,并保持警戒。 狭窄水道追越他船时应保持7倍船宽以上。
二 雷达操作问题 1)在各种海况下都有雷达抑制过度,造成回波信号丢失;或造成小船回波信号丢失; 在风浪天应适当变换距离到3海里挡搜索。
2)量程过大,近距离小渔船的回波被忽视。 3)雷达观测也不要间隔时间过长(小渔船回波,在好天气里,一般才有4海里左右,而这4海里本轮航行时间为15--18分钟)。 不论是中国沿海还是东南亚水域,总有不点灯的抛锚渔船,因此不要因为没有看到灯光而忽视雷达瞭望。
4)将拖带船的被拖带物体,当成假回波; 5)雷达观测,对方尾迹显示不足,动态不清楚,会遇局面失当。 6)戒备意识不足,前方有云雨,没有及时开启或调整雷达搜索。 三 操纵手段不清 1)近距离内,周围情况许可时,仍错误地用小角度舵角一点一点地慢慢避让。 2)紧迫情况下,时间没有记; 声响、灯光没有用;车速没有降; 叫了反舵或舵工给了反舵(没有监舵,驾驶员应有监舵意识习惯,尤其是引水在船时)。 3)要十分明确,车、舵、灯光、声号,值驾随时可用。 在夜间,灯光比声号好用;声号的作用距离仅在1~2海里。 四 夜间在海图室内过度逗留,疏于瞭望 五 过分依赖GPS 1)没有通过在海图上定位查核船位,过分依赖GPS上显示的偏航与否的显示。 因为个别时候,输入的转向点经纬度是错误的,因此造成GPS也显示错误,盲目相信该显示,会造成与水下障碍的碰触的危险,尤其是刚转向后,必须核对船位。 2)没有仔细审查海图,核对当前船位,没有对于前面航行经过的区域切实做到心中有数,在避让或偏航中造成搁浅。 只要环境许可,需要尽可能绕开航线附近的浅水点。 3)在航线附近,在雷达内标注水面与水下障碍物的符号作为提示,是在避让中为避免另一危险的谨慎做法(有些吨位小点的船还未配备电子海图)。 六 其他 1)过狭窄水道前、及在狭窄水道中大角度转向后应注意流压变化。 大风浪天气,要早让,小角度让。 避免突然、较大横摇。(大风浪中行驶,应充分注意监舵,防止跑舵横摇。) 2)在热带地区,注意,当班驾驶员,尤其是二副要注意,让空冷风吹向重要并在使用的设备,如电罗经、雷达、舵机、GMDSS设备等,以防过热造成损坏。有必要时,要另加轴流风扇予以降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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