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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舶救生消防的日常管理


救生消防属于三副的主管层面,涉及面较广,分布在全船的各个角落,显得比较杂乱,不容易理清头绪,所以,从三副的交接班起,就应做到踏实细致,主次分明!
救生、消防设备的交接,应在上船前即对有关规定进行熟悉,涉及到救生消防方面的国际上的规定主要有《SOLAS公约》、《国际消防设备安全规则》、《国际救生设备规则》,三项,而整个交接过程既是学习的过程,也应善于发现问题,这个过程也像检查官进行检查一样,但目的不是给上一任找毛病,而是为了能够发现遗留问题及早进行解决。
消防设备的重点交接项目:
大型固定灭火系统:熟悉明确各释放点的位置和释放方法,包括自动释放和手动应急释放方法,应掌握系统的组成和分布;操作注意事项;管路吹通的方法上次称重和吹通的日期及证书是否在船等;如对张贴的释放方法有疑惑或有任何怀疑,应向交班三副详细问明,并实际模拟操作。
消防员装备:应掌握三项检查即:呼吸器低压报警试验、呼吸器气密检查、气瓶气压检查。还应明确存放位置、气瓶的更换方法及备用气瓶是否齐全。明确公司关于全体船员必须熟悉消防员装备的穿戴方法及探火要求。
海水喷淋装置:应掌握工作原理,操作步骤。油漆间灭火装置应掌握使用方法,明确公司关于所有甲板部人员必须熟练掌握油漆间灭火设备的要求。
舟车式灭火器:135L和45L应掌握分布位置和使用方法。明确公司要求驾驶员和机舱人员应熟练掌握的规定。
便携式泡沫喷枪:应掌握分布位置和操作方法,及备用药液是否配齐。明确公司要求驾驶员和机舱人员应熟练掌握的规定。
手提灭火器:应掌握分布位置、数量、种类。明确公司要求全体船员必须熟悉手提灭火器的位置使用。
烟雾探测系统:应掌握系统的组成、分布、操作方法和测试,测试一般有三种:警报测试、线路测试、指示测试。明确公司要求船长和驾驶员应熟练掌握的规定。了解探头种类、数量、分布位置。了解警铃和火警按钮的数量和分布。明确公司关于全体船员必须熟悉火警报警器位置的要求。
消防员装备:应掌握三项检查即:呼吸器低压报警试验、呼吸器气密检查、气瓶气压检查。还应明确存放位置、气瓶的更换方法及备用气瓶是否齐全。明确公司关于全体船员必须熟悉消防员装备的穿戴方法及探火要求。
EEBD:应掌握分布位置,数量,应急使用和检查方法。
国际通岸接头:应检查配备是否齐全,4副螺丝螺母上螺纹是否完好,8个螺丝垫圈是否配齐,法兰垫片是否完好,与螺丝螺母配套的扳手两把是否在位。接班后最好进行一次实际安装,以防止某几扣螺纹损坏或螺杆局部轻微变形,而致使拧到该处时无法再拧动。
隔离阀:应明确位置及所控制管路。
应急消防泵:位置及使用方法。
安全防火巡视线路图:注意线路图是否合理,要求有实际可操作性,巡视线路无死角。
防火控制图:应核查存放位置及数量。内存的船员名单应有船长签名,盖章和日期,并有所有灭火设备使用说明。接班后应编好新的中英文船员名单与防火控制图一起放入左右舷风雨密闭存放盒内。
消防用具:应检查砂箱是否配有铁铲、了解太平斧、防火毯等存放位置。
通风系统:应明确种类、方式、操作,明确防火挡板的位置、操作。
消防站设施、直升机站设施、厨房消防设施:应明确设备用途,如燃油速闭阀、风机油泵应急切断等。
救生设备的重点交接项目:
救生艇: 应掌握释放回收步骤、艇机启动和进车倒车、艇帆安装操控方法、脱钩方法、艏缆的固定和解脱、手摇泵的使用、舵的使用、救生艇属具及备品。
救生筏:应掌握释放方法,静水压力释放器的工作原理(浸入水下2——4米时自动释放),艏缆、充气绳,艏缆和充气绳的连接方式。通常救生筏艏缆(长索)应系在静水压力释放器上,自动充气绳(短索)系固在筏架上。充气绳与艏缆一体式注意易艏救生筏可以不用静水压力释放器。如果接班时恰逢救生筏检验,验收时应注意检查救生筏外壳在运输过程中是否有损坏裂纹,取出悬吊在救生筏端部的水密筒内的应急识别卡用塑料袋封好后装回筒内,因为水密筒在下雨时会有水渗透将识别卡打湿粘连,无法取出。
救生圈: 应明确分布位置,数量。掌握驾驶台左右两翼的MOB烟灯组合信号救生圈的释放方法。核查带灯救生圈是否至少一半,并均等分布在左右两舷,带索救生圈至少2个,分布两舷。
救生衣: 应明确证书上的最低配置要求和本船实际配置数量。
浸水服: 应明确配置和穿着方法,浸水服存放时拉链应保持敞开,以便于应急时穿着。
救生布置图: 应明确存放位置和数量。接班后进行仔细核对修正。
救生信号: 应清楚种类、配置、使用。抛绳器应清楚使用方法。
救生设备的日常维护管理工作
(一) 个人救生设备
1. 救生圈
1) 全船救生圈为便于管理应进行编号,编号原则为右单左双,自上而下,自前而后,即驾驶台两侧为1号和2号救生圈。
2) 驾驶台两侧救生圈应标示投放方法标记,平时应注意加油活络放手柄,确保能迅速投放。
3) 驾驶台两侧救生圈支架开口对向舷外并且下方无障碍物,以便能直接投放入海。
4) 驾驶台两侧救生圈有足够重量,通常在四公斤以上,安放时注意不要与其它救生圈混淆,救生圈与烟雾信号之间的拉绳应有足够的长度以保证能产生足以使烟雾信号抛落入海的拉力,通常为1.5M—2.0M(经验值)
5) 公约规定“不少于一半的救生圈,应设有有效的自亮灯,并应相等地分布在船舶两舷,这类救生圈不应是装有救生索的救生圈。”,意味着带灯救生圈不应带索,所以公约规定引水梯旁应准备的带灯救生圈,不能系有救生索,而在许多船上发现引水梯旁边往往有带灯又连接救生索的救生圈。
6) 在一些偷盗严重的港口,在外面的救生设备应收回保管,注意驾驶台两侧的救生圈自亮灯浮多设计为正放即发光,为防止电池损失,应倒置存放,或将灯泡拧下放置。
7) 救生圈编号,船名,船籍港等标记极易与支架等部位磨损,为减少重新标记的工作,可用宽透明胶带缠住作保护。
8) 救生圈应注意检查扶手索是否牢靠,如出现发糟现象必须更换扶手索,更换时应选用直径不少于9.5mm、长度不小于救生圈外径4倍的可浮索。
2. 救生衣:
1) 为便于管理,所有救生衣应进行编号。
2) 生活区每层和公共场所应张贴救生衣穿着示意图。
3) 船艏救生衣在存放处所应张贴IMO标记,在艏尖舱内的救生衣在艏尖舱外应有明显标记。
4) 船艏救生衣也应印有船名,船籍港及编号。
5) 每次演习时应检查船员救生衣穿着方法,注意不得打活节,并形成习惯。
6) 救生衣附带的哨笛,自亮灯浮要定期检查,注意有效期(检查周期见救生消防设备检查周期一览表)。
3. 浸水服
2007年7月1日生效的SOLAS公约修正案已规定“为船上每个人提供一件浸水服”。
目前船上配备有浸水服多为“保温救生服”,其既有救生衣的作用,也有保温用具的作用,因此浸水服应满足作为救生衣的一切要求,在我们做日常管理时应注意:
1) 和救生衣一样,也应印有船名,船籍港及编号。
2) 其存放位置应张贴有IMO标记。
3) 应定期培训全体人员进行穿着,要求一个人在二分钟内可穿好。
4) 附带的哨笛,自亮灯浮要定期检查,注意有效期,如船上配有多种型号的浸水服,或自亮灯浮的有效期不一致应建立清单,注明存放位置、自亮灯浮有效期,以便汇总管理。如:救生消防设备有效期清单。
(二) 求救信号和抛绳器:
1) 驾驶台的救生信号和抛绳器的日常管理由二副负责,但为方便管理,建议应将其有效期也应纳入总的救生消防设备有效期清单,到期上新时应统一更新。
2) 救生信号上新时应注意检查外观和证书,在一些较落后国家有时会用旧的信号以次充好,我曾遇到过这种情况,所上的抛绳器撞针明显为旧的,且没有弹簧,根本无法发射,被现场退回。
3) 抛绳器分为绳、枪一体式和绳枪独立式两种,抛射绳通常可长期使用而无有效期,为节约费用,对于绳、枪独立式抛绳器可只上新发射枪,但注意申请上新时一定要写明厂家和型号,以免造成型号不匹配而无法使用。而有些型号抛绳器使用不太普遍,无法单独上新,这种情况下只能整套上新。
4) 救生艇内信号(包括各种属具)建议列一清单(有条件最好塑封),并将此清单放于艇内,以方便检查,而红火号、烟雾信号和火箭降落伞信号要注意密封,并存放在密封容器内,否则外包装极易腐蚀。
5) 对于已到期更换下来的各种信号,应及时处理如存放在库房中,应用“已作废”字样做显著标记,不能任意燃放,因过期信号已并不可靠,以前我司出现过有船员燃放过期信号而伤残手指的事件,并且在海上航行时,还易导致他船误解,误认为是遇险船舶。
(三) 救生艇:
救生艇的管理包括救生艇本身包括结构和属具,也包括救生艇的释放、回收、使用,而救生艇的日常维护管理是一套比较复杂的工作,也很容易出问题,据统计救生艇在港口国检查时可能出现的缺陷项可达百项之多,而在收放艇的出现事故的情况也是屡见不鲜,还多次发生过人员伤亡的重大事故。下面着重讲解一下救生艇维护管理中可能出现的一些常见问题。
属具和备品的管理:
1) 各种属具和备品有的是具有有效期的,我们经常注意的是红火号、火箭降落伞信号、烟雾信号等,而有小备品却往往不太在意,如晕船药片,灭火器(每月检查和换药等应和其它灭火器一起进行),日光信号镜(大多数的日光信号镜是有有效期的,而我们清点属具时容易遗忘)这些物品的有效期应纳入船舶救生消防备品有效期清单,并将清单放在个人房间的明显位置以利及时更新。
2) 晕船药片原公约要求每人配六片,而现在已改为足够每名艇员使用四十八小时,这样就应该根据晕船药的说明书来进行配备,而申请供应时也应写明按足够使用四十八小时配备。
3) 艇内急救药箱:艇内急救药箱有的为全封闭式无需检查内容,到期应换新,而非封闭式急救药箱应将内装物品做记录,应定期检查内容是否有丢失,急救药箱内包括绷带 8X600CM、绷带 4.8X600CM 纱布、三角巾绷带、医用胶布、药棉、止血带、镊子、绷带剪、别针、夹板、氨溶液、 酒精、消炎粉、烫伤膏、四环素眼膏、止痛片。
4) 救生艇的属具应制成清单,并尽可能以水密塑封的形式放至于艇内,以便于检查属具的进行对照。
5) 救生艇内的属具极易受潮、腐蚀,尤其是开敞式救生艇,根据个人经验,接班以后即应仔细检查属具、备品存放的状态,如有受潮情况,应用塑料布,水密胶等做水密处理,如个人无法解决,则申请大副、船长帮助解决,这样对日后的属具、备品管理是极有好处的。
6) 救生艇内应放有最新的中英文的船员名单,用于弃船时清点人数。
7) 进入寒冷区域切记应将淡水放至于较温暖处,防止结冰胀破外包装。
8) 救生艇各种备品的配备是以救生艇的乘员定额来确定而不是按船上的总人数来确定的,例如船上二十四人,而艇的乘员定额为三十五人,那么如救生口粮就应每艇配备三十五份而不是二十四份。
9) 救生艇的艏缆公约要求有两根,一个与自动脱钩装置相连,另一根与艇艏固定相连,与自动脱钩装置相连的缆绳应固定在前面的栏杆上,以保证艇落水后可由艇员在艇内脱钩,而另一根可在海上时用于被他船拖带。而有的新任三副误认为两根缆绳为一根艏缆一根艉缆,这是错误的,公约并没有明文规定要配备艉缆,而我们演习时使用艉缆只是为了控制救生艇,便于艇的回收,这根艉缆应单独配备。兼为救助艇的救生艇还应配备一条50米长的拖带缆,用于集结救生筏。
10) 救生艇旁边的操作程序说明牌多为船厂制作且为不锈钢制或铜制,但往往仍会锈蚀,日久以后,其内容多已无法看清,建议将该牌用砂纸打磨描字后用水玻璃涂抹一层,如无水玻璃也可用透明度好的高质量黄油涂抹,可大大减缓说明牌的锈蚀,而有的操作程序已由以前的三副重新制作,这种情况应注意其程序是否符合本船救生艇的收放程序,如有不同应更改重作。
11) 公约规定1986年7月1日前建造的船舶所配备的开敞式非机动救生艇,应配有桅,钢丝牵索及帆,这些在某些发达国家的PSC检查极为严格,还有的船舶因配备不齐而被滞留,上船后应申请大副派人一起对这套帆具进行检查,并安装观察它们是否能合理的组装,如帆要求一只方帆和一只三角帆,并且为橙色,桅通常为一只,而桅的基座应状态良好,能方便的插上。
12) 救生艇的收放程序说明应张贴于应急照明的附近可直接照射到的地方,有的检查官对此要求很严,距离稍远即不认可,建议最好将其张贴在应急照明灯的正下方。
13) 救生艇的标记在第一章中有较为详细的规定,还应注意的是救生设备逆向反光带的张贴在IMO组织大会的A.658(16)号决议中规定:逆向反光材料应张贴于艇舷顶部表面,以及尽可能接近于艇舷的救生艇外侧。每块反光带要求有足够的宽度和长度,其最小面积为150cm2(如5x30cm),间隔80cm (从中心到中心)。如有顶篷,顶篷不得阻碍张贴在救生艇外侧的反光材料,并且顶篷顶部也应张贴如上所述的逆向反光材料,其中应有粘成十字形的。若是部分封闭或全封闭救生艇,还应在艇盖和艇舷间的一半高度以合适间隔张贴,艇盖顶部水平部分的外围四周也应张贴。反光带的张贴应能从空中和海上可见,救生衣和浸水服张贴逆向反光材料的总面积应至少达到400cm2(如:5x10cm的反光带可张贴8条或5x20cm的反光带张贴4条)。我们应注意艇底也应贴有反光胶带,艇上部的船舶呼号在开敞式艇上可标在发动机平敞的盖子上。
14) 公约规定“负责人应有一份该救生艇筏的船员名单,并应确保船员熟悉其任务。救生艇的副指挥也应有一份该救生艇的船员名单。”而许多船上只有艇长持有艇员名单,而且这份名单不但有艇员姓名,还有其各自的职责和任务,应该说艇长和副艇长都应配有艇员名单而各艇员的职责应熟记于心,这样在指挥时才不容易出现混乱的局面。
15) 存放在艇甲板上的登乘梯应定期对固定在甲板地铃上的绳根进行保养,这也是很多船上容易忽视的问题,有许多船舶的登乘梯已严重老化,甚至有的在PSC检查演习中绳子突然断裂造成事故,注意其存放应高于地面一定距离,避免接触地面的积水,登乘梯防护罩应保证完好以避免梯子腐烂,连接甲板的地铃应保持活络,如有过度锈蚀应换新。
16) 救生艇的遥控释放钢丝的更新:船上的封闭式救生艇的释放般通过一根很细的遥控释放钢丝进行控制,在更新这根钢丝的时候应写明直径及长度,但有时所上的钢丝直径还是和原钢丝不一样,这时在放艇时就会产生不同步的现象,导致艇用遥控方法放不下去或一直往下降。这种情况可通过增加或减小遥控放艇钢丝在滚筒上的圈数的方法使之与吊艇钢丝同步。
17) 2006年7月1日生效的SOLAS公约增加了每周救生艇降落的检查要求“只要天气和海况允许,货船上除自由降落式救生艇以外的救生艇应在不载人的情况下从其存放位置作必要的移动,以证实降落设备可正常操作”,并要求将检查结果记入航海日志。这种“必要的移动”,要求在不载人的情况下进行,因此这就要求,救生艇不但可以在艇内进行释放,在艇甲板的遥控释放装置也就保证正常可用。建议在每周的检查和每月的演习中应对救生艇的舷边释放、艇机旁释放进行操作,而每三个月应对艇进行艇内释放操作。

(四) 各种救生设备的维护保养记录:
现在的PSC检查越来越侧重于记录和文件的检查,这与航运界实行的ISM体系相符合,现在船上因救生、消防设备等硬件问题出现的缺陷越来越少,这种情况下维护保养记录和文件记录等软件反而成为了船舶工作的弱项,下面介绍一些列为检查重点,又容易出现问题的几项记录:
1. 救生艇的维修保养记录:
救生艇的维修保养是三副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而做完相应工作后就应有相关的记录,救生艇在PSC检查中占有极其重要的地位,检查官通常从两个方面即一为救生艇的外观方面、放艇操作,而另一方面就是救生艇的维修保养记录,根据公约,船上应有维修保养须知,并应至少满足以下方面要求:“救生设备的船上维护保养须知应是易懂的,凡有可能应加以图解说明,如适用,各种设备应包括下列各项:
每月检查救生艇属具所用的核对表;
维护保养和修理须知;
每月检查救生艇属具所用的核对表;
润滑点示意图,并注明建议使用的润滑剂;
可替换部件一览表;
备件来源一览表;
检验和维护保养记录等。
目前各船上的救生设备并无统一的维护保养须知,三副通常根据本船的情况自己制定,但有很多维护保养须知并不符合要求,主要表现为示意图与实际不符,不具备实际可操作性,或过于简单,下面介绍一下制定救生设备维护保养须知的注意事项:
1) 我公司的《船舶救生设备登记、管理记录》采用活页的形式,其中已包括了每月检查救生艇属具所用的核对表、换证维护保养计划表、检验和维护保养记录等三项内容;
2) “维护保养和修理须知”主要是专指救生艇方面,可摘抄从船长或大副处借阅救生艇的说明书,内容只需要日常维修保养部分,但应注意一定要与本船救生艇型号相符。
3) 润滑点示意图,建议使用的润滑剂、可替换部件一览表、救生备件来源表可在救生艇设备说明书的资料中查找,如查不到应自己制定。
4) 救生设备检查和维护保养后记录应及时,有人根据记忆几天甚至一个多星期记录一次,结果就易出现漏记和自相矛盾的地方。
5) 2006年7月1日生效的SOLAS公约修正案,对救生艇试验和检查在航海日志中的记录提出了强制要求:每周应进行下列试验和检查,并把检查报告写进航海日志:
6) 所有救生艇筏、救助艇和降落设备均应进行目视检查,以确保其随时可用。检查应包括(但不仅限于)吊钩、吊钩与救生艇的连接以及适当和完全复位的承载释放装置的状况:
7) 只要环境温度在发动机启动和运转所要求的最低温度以上,所有救生艇和救助艇的发动机均应进行运转试验,总时间不得少于3MIN。在这段时间内,应证实齿轮箱和齿轮箱传动系统运行正常。安装在救助艇上的舷外发动机如果由于其特殊性而不得在螺旋桨没有浸没的情况下运转3MIN,则其运转应按制造商手册中规定的时间进行。在特殊情况下,主管机关可以对1986年7月1日以前建造的船舶放弃这种要求:
8) 只要天气和海况允许,货船上除自由降落式救生艇以外的救生艇应在不载人的情况下从其存放位置作必要的移动,以证实降落设备可正常操作;
9) 应对通用报警系统进行测试。
2. 救生艇收放:
救生艇的收放是船上容易出现事故的重点操作之一,每年都会出现因在救生艇收放过程中出现的伤亡事故,可以说“救生艇”这个理所当然的救命工具在使用、保养不当的情况下也可能会成为名符其实的“害人机器”。正是在这种情况下2006 年7 月1 日生效的SOLAS公约修正案放宽了载员试验的要求,“允许弃船演习中,降落救生艇时不搭载操作人员,但应每三个月至少进行一次降落下水,并指定操作的船员进行水上演习。”
在实际工作中,救生艇的收放往往会出现很多问题,有时还会出现危险和意外情况,其原因有很多方面,最常见的事故是脱钩装置不正常,船上救生艇说明书上的操作指南都对救生艇的收放过程有着较详细的介绍,我们在实际收放艇时往往容易忽略两个步骤,一是放艇前应用手动方式(摇把)将吊艇钢丝绞紧,这样放艇时就不会出现救生艇突然向外撇的情况;二是在收艇时应注意将救生艇收回距离水面半米时应再次检查脱钩装备是否牢固复位,这两条也是大多数救生艇的收放艇标准要求。
(五) 救生筏:
1) 船艏的救生筏不要求带有静水压力释放器,这就表示船艏的救生筏可以只靠人力释放,而从安全可靠的角度上讲也符合这一条,有多艘船舶的船艏小救生筏在大风浪中被打开,这不排除因船头上浪过多而激发静水压力释放器动作导致救生筏自动释放,因此建议船艏的救生筏不要配备静水压力释放器,并在预计本船可能遭遇到大风浪前,应对艏筏进行牢固绑扎,其绑扎形式应能用人力迅速解开,如用绳索捆扎,应使用不怕水的纤维绳。
2) 艏救生筏的登乘梯在可以方便的自一舷移往另一舷的情况下可以只配有一个登乘梯,这要求两舷均应有合用的绳根地铃,否则需要左右舷各一个登乘梯,登乘梯的长度应满足“登乘梯在纵倾10°情况下及在船舶向任何一舷横倾达20°时,可从该甲板延伸到最轻载航行水线”。在船艏的登乘梯被大风浪打断的情况下应及时加长或更新,船艏登乘梯可用登救生艇筏的软梯代替。
救生筏的三种绑扎形式,救生筏用于捆绑救生筏容器有三种形式,目的都可使救生筏的容器不能随便打开,又能使救生筏在使用时不影响内部充气将救生筏容器胀开,最为常见的是救生筏容器上半壳与下半壳接缝处用细绳连接,这种筏在运输过程中用打包机的打包带绑扎,应在开航前将此打包带剪掉,而小细绳不能剪。二是容器外壳上半壳和上下半壳之间用黑色橡胶条粘连。第三种绑扎带是用一种中间有一段易断胶皮条的专用的绑扎带,其绑扎形式同打包带连接一样,这种绑扎带很容易被误认为是打包带而被剪掉,因此当接班后要注意观察如发现本船的救生筏筏体容器既没有用细绳连接也没有用黑色橡胶条连接时应确认是否专用绑扎带已被前任人员剪断。
4) 救生筏的艏缆与筏架、静水压力释放器应正确连接,救生筏按艏缆连接方式分有两种形式;一种为充气绳和艏缆一体式,另一种为充气绳和艏缆独立式。前一种原理是缆绳从筏体内抽出一段后(通常为四米左右)即拉动气瓶充气阀使救生筏充气,继续拉动缆绳至艏缆完全抽出(至少二十五米)后拉断易断绳,使救生筏与大船脱离。因此,单根艏缆式救生筏的连接方式是艏缆与易断绳连接,易断绳与筏架固定连接,而静水压力释放器与易断绳和艏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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