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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员工伤和意外事故预防


船舶工伤和意外事故的发生往往造成船员的提前遣返,也给船员与家属带来肉体与精神上的双重痛苦,给船东、公司、船员及其家庭造成很大的经济损失。因此应高度重视工伤事故的预防工作,树立安全第一的观念。公司和船舶应该提高安全防患意识,采取有效的措施预防、减少工伤事故的发生。

 某轮在南通船厂修船期间,值班机匠在机舱值班时,因脚踩到地板上的积油而摔倒,造成胸部肋骨折断一根,导致离船治疗。船舶在船厂修理期间,机舱设备修理项目多,机舱低层拆卸下来的管路、工件较多,摆设混乱,影响人员的通行,而且地板积油多,存在潜在危险因素。船员个人的工作安全意识不足,对工作环境中潜在的危险性,没有加以警惕,而采取必备的预防措施,导致事故的发生。船舶的主管未能及时对船厂提出要求,对拆卸下来的管路和工件设备及时吊岸或摆放整齐,对地板的积油应要求船厂及时清除,或安排船员作适当整理,增加了危险因素的存在。修船期间,潜在的危险因素较多,而船舶主管未对全体船员提出强调,安全意识不足。

  某轮在日本关门海峡外舷梯刷油漆,一水手腰上系着安全带,但不生根,等于是拖着一条大尾巴。结果翻越舷梯取油漆桶不慎坠落入海,只见水面上几个浪花后,人就不见了踪影。鲜活的生命一瞬间消失,不生根的安全带到底有什么用?

 某轮在日本加古川靠泊,一水手看完水尺后,看见水里有鱼,竟然用网捞起鱼来,结果不慎落水,救起后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船上是怎样教育自己的船员的?

 某轮南海北上遭遇大风浪,大副发现锚链制链器松开,布置水手长和木匠紧急处置。结果水手长和木匠被大浪击倒,没有被打落入海是万幸,但二人严重骨折。基本丧失工作能力。

 某轮土耳其尾靠卸桥吊,远处过往船舶掀起涌浪,造成船舶尾翘颠簸,而此时桥吊正好一只腿在船,一只腿在岸,引起桥吊摇晃,船员紧急撤离,一水手从船上4.5米高处坠落到码头,昏迷不醒。尾靠船舶卸汽车时尾跳和船首是要派人用对讲机互相呼应提示的,更遑论卸桥吊?

   血淋淋的教训,不应该只是简单的重复,而应该汲取教训而使之不发。

  “以安全之浆,撑发展之舟”。保障船员的人身安全和身体健康是航运企业的责任和义务,也是防止工伤事故,确保安全运输生产的重要前提。《安全生产法》第六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有依法获得安全生产保障的权利,并应当依法履行安全生产方面的义务。

 作为远洋运输企业,安全生产的关键是保证船舶安全,保障船员健康,保护海洋环境。因此,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严格履行国际海事组织的相关公约,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积极维护,不断改进安全管理体系。安全生产关系到企业的生死存亡,关系到企业乃至社会的稳定,关系到每个员工和家属的切身利益。所以,企业的每一个员工都要积极行动起来,加强学习,提高认识,严格管理,抓好落实,

   关注安全,关爱生命,不断总结经验,吸取血的教训。应该反思航运企业的安全管理历史,保障船员的身体健康,防止工伤事故发生,要对船舶安全管理进行总结,安全责任,重在落实。

      一、船上常见的工伤事故 

 (1)击伤。主要表现是不戴安全帽,操作方法不当,站在不安全的位置,不戴防护镜,用抛掷方法传递物品,物件未固定等;

 (2)坠落或滑倒。主要表现是安全带使用不当或不用安全带,没有穿工作皮鞋,不慎摔落货舱,冒险攀高,使用严重锈蚀或损伤的直梯或斜梯,高空支承物严重锈损,上下梯不注意或没有手把栏杆,被物体拌倒,工作和生活场地有油迹或冰雪而滑倒等;

 (3)人落水。主要表现是舷外作业不用安全带和救生衣,工作浮筏或吊具失败,使用安全网不当,无人照看和调整舷梯或桥板,舷梯首级平台踏板翻落,绳梯严重损坏,大风浪中甲板无安全系索,弃船演习训练时救生艇脱落等;

 (4)轧伤或压伤。主要表现是检修转动的机械或收绞缆绳时疏忽大意,被货物倒塌压伤,开关舱配合不当检查不到位,开关门时不注意,使用电动工具时违章作业,吊移物体时配合不当等;

 (5)触电。主要表现是乱拉电线,私接电器,违章带电操作,损伤电线电器未及时修复,电源插头,插座,接线盒有水等;

 (6)窒息/中毒。主要表现是擅自进入长久封闭的场所,擅自进入缺氧或有害气体的舱室,违法熏舱操作和管理规定,有毒货物泄漏导致中毒,食物中毒,酒精中毒等。

      二、工伤事故的原因和分析

 (1) 违反安全操作规章制度,检查不到位,措施不落实,无知,盲目,疏忽大意造成对人员的伤害。

 (2) 丧失安全意识和自我防范的警觉性,目无纪律,目无安全,自以为是,造成不必要的伤亡事故。

 (3) 缺乏团结协作精神,未能互相照应、互相提醒,安全隐患没有及时消除,安全事故在所难免。

 (4) 安全监督机制不健全,安全监督员形同虚设,现场指挥或负责人检查、监督不力,超前预测、预防能力不强。

      (5)机械事故,外界的客观因素而引发的工伤事故。

      (6)船员自身的身体健康状况和过度疲劳而引发的工伤事故。

       三、防范工伤事故的措施

      (1) 加强安全教育

 《安全生产法》第五十条规定:从业人员应当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掌握本职工作所需的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从统计数字来看,发生事故大多是人的不安全行为(责任心不强,业务能力差)所致。对此,如何加强对船员的安全教育,如何加强船舶的安全管理,营造稳定的生产经营形势,不仅关系到企业经济实力和效益的提高,也是确保安全管理体系(SMS)持续有效运行的迫切要求。安全教育,是指用教育手段认识安全的本质含义、重要性,获得必要的安全知识和操作技能,以提高安全生产意识,自我保护意识,安全技术水平和安全管理水平的过程。教育船员在工作中必须始终奉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自觉遵守安全规章制度和各项操作规程;在工作中时刻保证安全的警觉性,避免随意性和盲目性,掌握足够的知识和技能,及时准确地判断和处理不符合项、险情和事故。应当提倡在安全上使用开放、无约束、无强制的自然、自由的教育,突出对生命和企业财产的珍惜和爱护,一个人无论在何时何地都自觉或不自觉地被安全文化所熏陶、改造和提高,让安全文化教育在心灵的深处发生质的改变,让大家自觉地变“要我安全”为“我要安全”,安全不再仅仅是一种责任和义务,更多的是一种需要,是一种船舶企业公共道德范畴的代名词,就会变习惯成自然,经验变本能,成为一种氛围。外派船上的经验是:外轮公司在预防船舶事故的现场对策及安全教育管理上,推行的系统主要有3E原则和3M及1C法。3E原则即为工程(Engineering),教育训练(Education)和执行(Enforcement);在分析船舶事故的原因和建立对策时可用3M和1C法,即 :人(Man),机械设备(Machine),管理(Management)和环境(Circumstance)。

      (2) 加强“人—机—环境—管理”体系诸要素的管理,预防常见工伤事故

 统计显示,80%以上的船舶安全事故是人为因素造成的。究其原因,有失误、有侥幸、有盲目、有失职。要想从根本上根除这些不良人为因素,必须时刻做到四个字—小心谨慎。战战兢兢、如临深渊、如履薄冰,用在船舶安全上是十分适用的。预防船员工伤事故,可从“人—机—环境—管理”系统中的各要素着手:“人”,重在通过教育和培训,增强船员的安全意识,提高船员的职业安全素质和应变能力,减少或避免不安全行为的发生;人是安全生产的关键。船舶安全生产的人是指船舶领导及每个船员,而船长作为船舶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是做好船舶安全生产的关键。船长有责任对船员进行管理,对在船人员的行为应密切注意,并应尽力保护人身安全。船长必须带领每个船员,建立同心协力的关系和互助,否则,就难予执行命令,统一指挥,协调动作。对“机”,重在防止和消除机(物)的不安全状态,消除安全隐患,满足船舶安全生产的要求;船舶的设备和机械是保障船舶安全生产的一个重要环节,设备和机械在使用中的自然损耗,缺陷,隐患及人为操作不当造成隐患均是发生事故的因素。对“环境”重在创造安全的工作环境,必要的生活环境,营造良好的船风,全体船员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不利的环境是事故产生的因素之一,而作为生产过程每一个环节应不断改善为良好的环境,从而消除事故在这一方面的不利因素,良好的环境有助于过程的运作。在“管理”上,重在健全安全管理和规章制度并予以保证切实执行,有效落实。管理是一项系统工程,管理的优化可进一步调动系统内每个人员的积极性,从而挖掘应有的潜力。管理同样也是随生产力的发展和提高进行的完善,即管理应符合客观形势,社会现状和公司现状。因此,管理是保证各项工作规范运作,管理也是改造船公司(企业)现状走向符合现代的先进要求的状态即大家所讲的与“国际接轨”,也就是管理理念和模式的更新,使生产的各过程安全,高效地运作。

      (3)规范作业,注意安全

 船舶工作是个特殊的环境,各种操作责任人员应尤其强调规范作业,并注意以下几点:

 ①作业之前做“四查”:查身体情况是否良好?查着装是否符合要求?查用具是否适用?查周围环境是否安全?

 ②作业准备“六充分”:工作内容充分领会和理解;工作步骤及准备充分就绪;作业现场充分清理和整顿;机械,器具及工具、材料充分清点检查;有关规则及注意事项充分了解;安全装置和保护装置充分检查。

 ③作业之中“六务必”:作业方法务必符合规定要求;务必掌握现场周围的情况;保护用具务必正确使用;务必熟悉工具的正确使用方法;务必注意作业时的安全位置;共同作业中务必相互联系,步骤协调。

 ④作业之后再检查:查用完的工具,器具保养后是否存放于规定位置?查现场是否良好地进行清理和整顿?查有无麻痹大意,疏忽松懈现象?查机械器具出现异常,工具不良或损坏是否已向船上领导报告等等。

      (4)注意增强船员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

  船员长期生活在船上,工作环境和条件与陆上有很大的不同,相对封闭的生活空间和枯燥的工作环境,以及人员交流的限制,往往会影响船员的心态,使他们在操作中容易出现错误和失误,导致事故发生;另一方面,由于人员更新较快,也有个别船员基本素质不高,尤其是近年来一些人抱着到船上挣大钱的想法,对于先进的设备和技术不能很好掌握。因此,船长必须加强对船员的管理和在船培训,监督、检查他们的工作,及时纠正他们的不足之处,增强船员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控制事故的发生。

  勤检查,保安全。作为远洋船员,只要一上船每时每刻都离不开安全,工作中要讲安全,生活中也要注意安全,曾有一名船员航行中晚上到船尾倒垃圾,在下斜梯时滑倒造成重伤;还有的关门时被夹断手指;也有因钓鱼被钩伤或刺伤等等,此类事故说明船员在日常活动中也要注意检查自己的行为动作,注意检查周围环境。

  细观察,再行动。无论在船上工作,还是日常生活的各项活动,都要眼观六路耳听八方,否则都容易发生碰头碰脚、滑倒跌伤、坠落摔伤、触电、扎伤等事故。为了防止这一类事故的发生,船舶要强化实行规范化管理,安全警示标识齐全,醒目,其目的就是要引起大家的注意和重视。

  身体好,精力旺。“身体是革命的本钱”,这是一句老话,也是一句实在话,试想,没有健康的身体,充沛的精力,如何能完成高强度,满负荷的体力劳动和脑力劳动。所以,要注意饮食卫生,注意锻炼身体,注意正常休息,保持健康的体魄和良好的精神状态,避免身体虚弱,抵抗力下降,注意力不集中等而引发事故的发生。

  上陆地,守纪律。船舶靠港后,上岸下地是船员的一件乐事,同时也往往会放松了安全的警觉性,近年来就有船员下地发生交通事故,被匪徒抢劫击伤事故,玩小舢舨溺水身亡等事故,船员下地一方面要遵守涉外纪律,另一方面要遵守港口当局的规章制度,无疑,这都是保护船员自身安全的有效措施。

  讲关心,顾大局。船员在船生活单调,枯燥,尤其是时间一长,种种矛盾的滋生,情绪的反复常有发生,直接或间接地影响到船舶和船员的安全,这就需要船员之间的互相关心,互相爱护,互相帮助,保持良好的心态,保持船员队伍的稳定。

  安全,需要我们每一位员工的自觉行动;安全,是有法可依,有章可循的制约。人们需要安全,祁求安全,因为这是人命关天的事情。每一位员工都有责任从我做起,从身边事做起,安全才有保证。

      四、切实做好船舶安全管理

  众所周知,安全工作是航运企业的生命线,是一切工作的基础,离开了安全就失去了航运经营生产的根基,安全管理是企业永恒的主题。船舶的安全管理从本质上讲可以分为海务和机务工作,海务更偏重于经验的工作,操纵船舶每个过程中是“无章可循”;机务更偏重于管理工作,船体和设备有其本身的规律性,是“有章可循”。不同的专业应该有不同的管理方法,这些办法都将接受港口国检查的检验,最终达到安全的目的。多年的安全管理的实践告诉我们,安全工作没有灵丹妙药,安全工作没有捷径可走,唯有认真踏实,在“严”、“细”、“实”三个字上下功夫,即:1)坚持“严”字。严格要求、严格管理、严格检查;2)突出“细”字。周密思考,认真细致,谨慎操作;3)落实“实”字。安全措施必须落实、落实、再落实,真正做到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安全管理才能有进步,取得实效。

  俗话说:“小心行得万年船”,将安全与隐患和不安全因素用“放大镜”去观察,在“显微镜”下把船舶安全工作量化到每个“分子”和“原子”,这不失为一种有效的方法。众所周知,“杞人忧天”是个贬义词,不妨换个角度,在船舶安全生产方面应该以“杞人忧天”的思维方式去思考问题,处理问题,同时应避免侥幸、从旧和从众三种不良心理。

  ①侥幸心理最大的毛病就是对危险程度认识不清,对安全隐患未放在心上,是一种“估计差不多”、“应该没问题”、“即使出事未必让我碰上”的心态。持这种心态的人一般对工作标准要求不高,考虑问题不周到,容易主观臆断,只凭一时的表面现象就被蒙蔽,就会作出有偏差,甚至错误的判断,进而作出错误的反应和措施。远洋是个风险行业,近年来恐怖主义越来越猖獗,反恐防恐已全球化。偷渡形势越来越复杂,案发越来越频繁,组织越来越严密;再加上海盗活动范围越来越扩大,装备越来越精良,手段越来越凶残;同时,PSC检查标准越来越严格,ISPS的全面实施,国际上对船舶的安全保卫工作标准越来越高。“千里之堤,溃于蚁穴”,任何人如果抱着不负责任的态度,后果有时是相当可怕的,也许活生生的生命就因为他的一时侥幸而永远地失去;也许因为他的一时疏忽大意而给多少家庭造成不可弥补的伤痛;也许因为他的不负责任而使船舶财产毁于一旦;也许因为他的一念之差而严重损害了企业的声誉;也许……

   ②从旧心理是个人对程序性的工作不愿意创新,从不愿多问几个“为什么?”,是一种“我以前就是这么干的,根本没有什么危险”的不良心态。这种心态是只知道“1+3=4”,却不知道“2加2也等于4”,未免有些“刻舟求剑”。我们都知道,天气要下雨了,还像前一天一样去晒粮食,肯定晒不干;公交车改路线了,坐车就到不了目的地;客观因素改变了,再走老路就会偏离方向。在船舶安全方面,就有可能因为机械的、简单的工作习惯和思维而导致整条船舶的安全形势变得极其严峻,甚至会造成人身和财产上的重大损失,更严重的会酿成涉外事件。

   ③从众心理比较普遍,特征是盲从性地进行工作,是一种“别人都这么干”,“看别人怎么做自己也怎么做就行了”,“别人都不管,我多这份心思干什么”的心态,就会跟在别人屁股后面走,没有主见,不善于动脑子。“一叶障目,不见泰山”。只知道别人做的就是正确的,拿别人不要的,吃别人剩下的,却不知道自己应该怎么样去做更能保证安全生产。而且,从众的过程中一般只是盲目追逐别人的表面状态,不分析探讨别人内在的心理状态,不了解别人的全过程工作程序,容易出现盲从现象,有时会出现严重的事故。

   船舶管理人员有了“杞人忧天”的思维方式,便可以避免出现以上三种不良安全心理,同时还应树立责任,自觉,忧患三种安全意识。“隐患险于明火,防范胜于救灾,责任重于泰山”。重于泰山的责任,包括职务责任和社会责任,特别是领导和直接责任人员,更是责无旁贷;一个不敢承担责任的领导决不是好领导。要努力调动有关人员安全意识的原始动力和潜在因素,是外界所赋予的责任,目的就是唤起抓好安全工作的主动性。主动性主要体现在“防”字上,首先要意识到隐患的危害性,然后采取相应的积极措施,将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安全责任意识实际上就是一种责任感,一种使命感。有了责任感、使命感,才能使安全管理人员在生产作业中主动控制自己的不良情绪,遇到顺心的事,会乐而自持,不会忘乎所以;遇到不顺心的事,能不为逆境所困,丢得开,放得下,及时解脱。只有具备强烈的责任意识的人员,再加上良好的心理状态,才能有充沛的精力,旺盛的斗志,才能减少工作中的失误,保证船舶的安全生产。

  安全是一种文化,是一种自觉的主观意识。不应当单纯地采取强制、惩罚、约束性的安全措施,这样被管理者有始终处在一种被动安全、要我安全的强迫和监督状态,从精神上、心理上的影响是相对短暂的,有限的和逆反心理的,调换岗位后,又要重复被动安全,压抑的局面。只有想在前,做在前,才不会遇到事情被动地去处理,才不会出现安全形势严峻的被动局面。作为远洋运输行业,需要这种“杞人忧天”的忧患意识,多一分担心,就会多一分警觉,就会多一分安全。要想从源头上抓好安全生产,保持良好的局面,就必须以人为本,做好人的思想工作,将安全理念深入人心,记入大脑。特别在船舶安全方面,只能有更多的担心,绝对不能有丝毫的麻痹,行业特点就是风险性大,必须扎实过细地做好安全预防工作,首先从船舶管理者—船员的身上做好工作,从他们的思想上输入正确的信号,发出正确的命令,打好预防针,才能确保安全工作的稳定,只有具有这种忧患意识,时刻紧绷安全生产这根弦,才能真正将安全事故降到最低点。当然,强调“杞人忧天”的意识要与过度的担忧区别开来,不能象“杞人”那样,由于过度的担心而影响了正常的工作和生活,我们强调的是应该要有这种未雨绸缪,防患于未然和科学防范的意识。要克服不良的安全心理,树立正确的安全意识,排除安全隐患,提前做好防范,增强自信心,确保船舶各方面的安全,进一步为企业的稳定和效益做出更大的贡献。

      某船公司加强劳动安全管理,严控船员工伤事故的经验是:

  安全是一个永恒的主题,是航运业的生命线。船舶劳动安全作为船舶安全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上下高度重视。船员公司担负船员的教育、管理、调配、培训和服务工作,在抓好船舶劳动安全方面负有重要责任。多年来经过公司上下共同努力,建立健全了船舶有关劳动安全方面的一系列措施、规定和办法,同时坚持开展好反“三违”活动等。在加强劳动安全管理、控制船员工伤事故等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也积累了不少好的经验。但“树欲静而风不止”,工伤事故就好像一个魔杖,在个别船舶总是屡禁不止,有时出现同类型事故。分析事故原因多数还是由当事人违章造成的。一次次事故,使当事人追悔莫及,但事过境迁,又有人重蹈覆辙,这应该引起深思。

   做好船舶劳动安全工作,必须在做好人和物两个方面下功夫,在目前船舶设备和自然条件难以达到根本改变的情况下,必须把工作重点放在“以人为本”,即加强对广大船员的教育、管理和事故预防上。船员公司为做好船舶劳动保护、预控船员工伤事故,进行过研究和分析。现结合船员公司几年来抓劳动安全方面的工作的实际,谈谈加强船舶劳动安全管理,严控船员工伤事故的问题。

      一、 坚持教育为主,提高船员的安全意识。

   安全教育和安全意识的提高,是一个长期的循序渐进的过程,要使广大船员在头脑中真正绷紧安全这根弦,以实现“要我安全”到“我要安全”的转变,就必须坚持不懈、认真切实地抓好对船舶广大船员的安全教育。几年来船员公司在对船员的安全教育中,一直坚持把派前教育,特别是派前安全教育作为对船员教育极为重要的内容。派前集中教育坚持人人参加,“小班子”小会,“大班子”大会,教育面要达到100% 。除了搞好对上下船所有船员的集中教育,还对船舶领导和骨干进行个别教育,其主要形式是三级谈话。所谓三级谈话,是指对船长、轮机长或外派带队人先由船员管理部门、技术和业务部门主管谈、再由船员部门经理谈、最后由管理公司领导谈。上船船员的派前教育,除了宣传布置面上的工作,还专门强调安全问题,介绍船舶近期发生的事故案例,用生动案例警示人,用血的教训规劝人。个别谈话,重点放在所上船舶的特点和所属船东的详细情况,层面不同,侧重点也不同。船员上船后,公司要求船舶也要把安全教育工作放在突出位置,让船员按照体系规定,尽快熟悉船上安全规章制度及操作规程,落实好每天的工前教育会,每月的安全活动和例会制度,经常播放安全教育录像带或vcd片,重点工作安排好安全监督岗。船员公司还坚持搞好一年一度的船舶工会主席和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员培训班,每次办班,劳动安全是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同时坚持开展好船岸“安全生产月”、“反‘三违’月”、“我为安全献一计”和“船员身边无事故”活动等。船长、轮机长下船述职会、公休船员情况通报会,公司也把劳动安全作为重要内容。船员公司还动员广大船员职工写安全名言警句,发动船员家属给船员写信、“亲人在关心您的安全”。总之,通过持之以恒的安全教育和扎实有效的安全系列活动,对提高广大船员的安全意识,自觉做好船舶劳动安全工作,起到了较好和较大的作用。

      二、 坚持跟踪管理,抓好安全规定制度的落实

   实践证明,做好安全工作没有什么捷径,更不能心存侥幸心理,必须在严、细、实上下功夫,要教育和要求船员工作一丝不苟,作业遵章守规,执章必严,违章必纠。船员公司先后制定和完善了船员管理的一系列措施、规定和办法。特别是有关船员安全方面的全过程控制管理办法,这个办法的基本思路和主旨是:船员公司机关特别是船员管理部门,依据ISO9000质量与安全管理体系规定和程序,对船员派遣、在船工作及下船公休三个环节实施全过程控制,其具体做法是:其一,经过船东面试选定的船员在派遣前,进行派前教育和上船前谈话,安全工作特别是劳动安全要作为教育和谈话的主要内容,同时教育和谈话均有记录,并要求每个船员进行签字。其二、船员上船后,机关管理人员搞好对船员的跟踪管理、指导和服务,对船舶安全生产、劳动保护、治安保卫、PSC检查、质量与安全管理体系的运行及船东的要求等,适时对船舶提出预防跟踪指导意见。还经常利用函电、书信等给船舶提供有关信息,提出安全工作要求。船舶接到有关信息和要求后要尽快抓好落实,并将情况及时反馈给公司。船回国内,机关管理人员尽可能上船检查安全落实情况,查找事故隐患和苗头,尽量消除安全方面的盲区和死角。其三、船员公休后,适时召开船长、轮机长述职会,汇报工作,通报情况,交流经验,共同提高。同时分析一些事故案例,让大家从中吸取教训,以增强大家抓安全的意识和综合管理能力,上船后能够提高标准,进一步抓好安全等方面的工作。通过抓好上述三个环节的对船指导,使船员上船有教育,船员在船有跟踪,船员公休有总结,使对船员安全管理的全过程得到了有效的控制。

      三、 坚持超前预防,从源头上防范工伤事故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是做好安全工作的总方针,抓好劳动安全更是如此,必须把安全关口前移,超前指导,超前预防,才能有效防范各类事故的发生。“隐患就是事故,安全就是效益。”作为公司的安全理念,充分体现了公司在抓安全方面的主动和超前。近年来,船员公司在抓安全超前防范方面,首先注重抓好安全责任制的落实。把安全责任层层进行分解,落实到各级领导、机关管理人员和每一个船员职工。这个责任制的主体是安全目标责任书的层层签订,每年年初,船员公司经理层层签订责任状。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通过这种形式,让船舶领导明确在安全管理方面的目标要求及奖罚尺度,同时让每个人都明确自己应承担的安全责任和义务,达到人人警钟长鸣,重视防控事故的目的。其次是实行船舶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员述职奖惩制度。针对目前船员在船人数较少的情况,船员公司将行政和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合二为一,便于齐抓共管。船上各部门都设有兼职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员,要求他们在具体工作中,做到开工前反复提醒,作业中监督检查,收工时巡视现场。每一长航次或半年要向公司有关部门书面报告一次情况,每年的年底或下船公休,船舶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员还要书面详细报告这方面的情况,公司有关部门将根据本人工作及船舶安全情况适时给予奖惩。其三是坚持事故责任追究制度。一旦发生事故,船员公司将坚持做到“三不放过”,包括对机关管理人员、船舶领导、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员,特别是事故直接责任者进行必要的处罚。另外,还要落实好劳动保护用品检查制度等。通过这些措施和制度的设立和执行,做一万,防万一,居安思危,防微杜渐,把船舶劳动安全方面的制度进一步落到实处。

  安全工作无终点,安全警钟须长鸣;春来秋去复如是,小心驶得万里船。做好劳动安全工作,必须坚持求真务实,强化安全意识,落实安全规章,同时追究安全责任。只要我们坚持不懈,扎实工作,一定会把劳动安全工作做得更好。陆岸管理部门的责任重大。船舶出现工伤事故,管理部门应该深刻检查我们的管理是否到位?是否有效?船员上船前的岗前培训,一定要讲述防工伤的重要性,要通过活生生的工伤案例,教育每一位船员真正理解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的“三不伤害”原则,严格遵守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在此也诚恳告诫广大船员,在船上工作,必须高度重视安全问题,在施工作业中,在日常工作生活中,切记保护好自己的人身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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