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2015年11月12日,中国向国际劳工组织递交了中国批准《2006年海事劳工公约》的批准书,这也是全球第68个批准这一公约的国家,这也意味着:《2006年海事劳工公约》将自于2016年11月12日起对我国正式生效!
为了全面履行公约赋予港口国监督检查的权力和义务,保护海员的合法权益,中国海事局拟于2016年11月12日至12月11日开展为期一个月的2006年海事劳工公约PSC集中检查。
希望关注我们微信公众号的广大的船员朋友们和航运公司们抓紧做好迎检自查工作,并重点关注以下几个方面:
1、18岁以下的未成年船员是否从事可能有害其健康的工作?
2、是否所有船员都持有有效的健康证书?
3、是否所有船员都完成船上的个人安全培训?
4、是否所有船员都持有符合公约的最低要求的海员就业协议的副本?
5、是否有船员通过不符合公约要求的私营的招募和安置机构上船工作?
6、船长或其授权人员对船上生活处所是否定期开展检查并记录?
7、船长或其授权人员对船上食品和饮用水的供应、储存及相关处理设备是否进行了多次的检查并记录?
8、对于船员人数五人以上的船舶,是否建立了安全委员会?是否有记录表明对船上的不安全环境进行了定期的检查、报告和纠正,对职业事故进行了必要的调查和报告?
9、对于无需配备专职医生的船舶,船上是否至少有一名船员持有符合STCW公约的医疗急救或医护培训证书?
10、是否所有船员都持有船上投诉程序的副本?
11、是否所有船员都得到一份每月工资应发和实收记录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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