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从国际海事组织(IMO)传来消息,宁波海事局起草修订的《关于在全球范围内实施船舶能效PSC检查导则的建议》,将以提案形式列入国际海事组织综合履约分委会第三次会议议题。据悉,这是该建议继去年上升为国际标准后取得的又一成果。
据宁波海事局有关负责人介绍,该建议主张将已在亚太地区港口国范围内运行的《船舶能效规则PSC检查导则》(简称《导则》),以修正案的形式加入到《2009年MARPOL73/78公约附则VI港口国监督导则》,使导则成为全球港口国能效规则方面的惟一技术标准。“《导则》是首个由我国主导制定的港口国监督检查国际技术标准,我们承担了导则的起草、修订、推广实施等工作,赢得东京备忘录、利雅得备忘录多个成员国的大力支持。”这位负责人表示。
2015年3月15日,东京备忘录组织秘书处以港口国检查官通告的形式向各成员国发布《导则》,使导则在亚太地区正式运行。这在一定程度上改变了以往被其它国家“牵着鼻子走”的局面,标志着我国海事部门在国际标准制定上迈进了一大步。
据了解,宁波海事局起草的建议提案,将由中国联合韩国、俄罗斯和东京备忘录组织共同提交,并于今年夏季在伦敦举行的国际海事组织综合履约分委会第三次会议上进行讨论。“《导则》若能在全球范围内实施,将有助于统一船舶能效国际标准,进一步减少船舶航行造成的大气污染,同时也能避免发达国家在技术层面形成壁垒,增强中国在国际海事界的话语权和影响力。”交通运输部水运局有关人士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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