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冬季船舶载运危险货物监管工作,防范重特大事故发生,辽宁海事局结合锦州辖区实际积极采取多项措施,严格监管,加强防控,确保辖区水上交通安全形势稳定。
一是加强源头管理,严厉打击船舶违法供售及使用低闪点燃油的行为,确保船舶用油安全。加强对供售及船舶使用油品的抽查,加强对船舶燃油供受单证、燃油样品和相关记录的检查。从源头遏制船舶供售及使用低闪点燃油,确保船舶用油安全。
二是加大对集装箱装运危险货物瞒报、谎报行为的打击力度,鼓励公众对瞒报谎报危险货物行为进行举报,拓宽瞒报谎报危险货物集装箱的信息来源,提高海事监管效能。
三是加强对油船、化学品船、液化气船等载运散装液体危险货物船舶的申报管理,确保静态审批和动态监管的无缝衔接。加强对辖区液货船装卸作业的现场监管,督促船舶及相关单位落实安全和防污染措施,对未按规定落实安全与防污染措施的,应责令停止作业,防止事故发生。
四是加强对沿海运输易流态化固体散装货物监管。加强申报备案管理、现场检查和安全提醒,重点检查船舶类型、积载、含水量等,对不符合规定的船舶禁止其装货出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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