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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海事局发布垃圾记录簿(2018版)


2018年1月1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发布了:垃圾记录簿(2018版):

新版垃圾记录簿下载:2018012238531389.doc

国际海事组织海上环境保护委员会第70届会议于2016年10月28日以第MEPC.277(70)号决议通过了《国际防止船舶造成污染公约》附则V的2016年修正案(以下简称修正案,具体内容见附件1),并将于2018年3月1日正式生效。修正案对现行附则V第4条、第6条、第10条和附录进行了修订,主要涉及船舶垃圾的分类、排放和记录。修正案适用于国际航行船舶、沿海航行船舶, 以及固定或浮动式平台。

可参考本站文章:垃圾管理计划和记录簿需要更新了!

文末有“垃圾公告牌”样本供参考。

垃圾公告牌样本

针对船员和船上操作的告示样本

除非另有规定,禁止排放所有垃圾入海

MARPOL公约和国内法律禁止排放船上的大多数垃圾。只有下列类型垃圾在规定条件下允许排放。

MARPOL附则V指定的特殊区域和北极水域外:

· 经粉碎或磨碎的食品废弃物(能通过筛眼不大于25 mm的粗筛)可在距最近陆地不小于3 nm处排放。

· 其他食品废弃物可在距最近陆地不小于12 nm处排放。

· 对海洋环境无害的货物残余可在距最近陆地不小于12nm处排放。

· 货舱、甲板和外表面洗涤水中的清洁剂或添加剂只有在对海洋环境无害的情况下才能排放。

· 除排放的清洁剂或添加剂对海洋环境无害,船舶必须在航途中并尽可能远离最近陆地。

MARPOL附则V指定的特殊区域和北极水域内:

· 对于食品废弃物和货物残余,适用更严格的排放要求;和

· 详见MARPOL附则V、《极地规则》第II-A部分第5章和船上垃圾管理计划。

对于所有海洋区域,载运特殊货物(例如活动物或固体散装货物)的船舶应查阅附则V和相关的附则V实施指南。

任何类型垃圾的排放必须在《垃圾记录簿》中予以记录

违反这些要求可能导致处罚。

垃圾公告牌样本

针对固定或浮动平台和在该平台500 m以内营运的船舶

除非另有规定,禁止排放所有垃圾入海

MARPOL公约和国内法律禁止从固定或浮动平台和从停靠这种平台或与其相距在500 m以内的所有其他船舶排放所有垃圾入海。

例外:经粉碎或磨碎的食品废弃物可从距最近陆地大于12 nm的固定或浮动平台或从停靠这种平台或与其相距在500 m以内的所有其他船舶排放。经粉碎或磨碎的食品废弃物必须能通过筛眼不大于25 mm的粗筛。

任何类型垃圾的排放必须在《垃圾记录簿》中予以记录

违反这些要求可能导致处罚。

垃圾公告牌样本

针对固定或浮动平台和在该平台500 m以内营运的船舶

除非另有规定,禁止排放所有垃圾入海

MARPOL公约和国内法律禁止从固定或浮动平台和从停靠这种平台或与其相距在500 m以内的所有其他船舶排放所有垃圾入海。

例外:经粉碎或磨碎的食品废弃物可从距最近陆地大于12 nm的固定或浮动平台或从停靠这种平台或与其相距在500 m以内的所有其他船舶排放。经粉碎或磨碎的食品废弃物必须能通过筛眼不大于25 mm的粗筛。

任何类型垃圾的排放必须在《垃圾记录簿》中予以记录

违反这些要求可能导致处罚。

垃圾公告牌样本

针对乘客的告示样本

除非另有规定,禁止排放所有垃圾入海

MARPOL公约和国内法律通常禁止从船上排放大多数形式的垃圾入海。

违反这些要求可能导致处罚。

所有垃圾应留存船上并置于提供的垃圾箱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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