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交通运输部部领导指示批示精神和近期交通运输部安全形势分析会要求,按照北方片区船舶安全监督管理研讨会秘书处计划安排,自8月5日起,天津、辽宁、山东、河北、黑龙江、连云港六家直属海事局组成联合检查组对中韩客货班轮开展专项检查。 8月5日上午,联合检查组首先对靠泊营口鲅鱼圈港区的“紫丁香”轮实施了专项检查。检查过程中,联合检查组发现该轮存在“主机高压油泵渗漏”“机舱应急逃生通道钢梯焊接点未进行隔热包扎”“快速释放救生圈释放困难”“重油驳油泵外蒸汽管隔热包扎不完整”“搜救手册第三卷非最新版本”等方面问题,并要求船舶按照检查组给出的处理意见认真整改。 联合检查组还邀请了船舶检验机构和船舶管理公司岸基地管理者代表共同参与检查,将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时与船舶安全管理主体责任者沟通反馈,帮助航运公司有效完善船上安全管理。 此次联合专项检查是扎实推进交通运输部“平安交通三年攻坚行动方案(2018-2020年)”工作部署的组成部分,六家直属海事局围绕共同监管目标,发挥区域协同优势,抽调专业技术力量,集中“会诊”具有代表性的中韩客货班轮,为水上交通保驾护航。在过去三年联合专项检查的基础上,本次专项检查拟定了8艘目标船舶,涵盖了中韩客货班轮80%的航线。 按照计划,联合检查组共同制定检查计划和内容清单,项目包括消防安全、SMS体系在船运行、海事劳工公约履行、船舶防污染、船长决策指挥、通信设备、主辅动力装置、船舶应急演习、反恐演练等方面。对于中韩客箱船,还将重点检查机舱消防控制、主辅机油路速闭系统和船舶灭火系统。 中韩客货班轮联合专项检查既是保障船舶安全营运、保障水上人命财产安全的一项重要举措,也是“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的具体体现。辽宁海事局作为北方片船舶安全监督管理研讨会秘书处单位,牵头编制《中韩客货班轮港口国监督检查指南》,目前该指南主体部分初稿已经完成,并在本年度的联合专项检查中试用。通过查漏补缺、吸收实战经验,进一步修订完善该指南,使其更好地指导海事执法人员提高中韩客货班轮管理的针对性和实操性。接下来,联合检查组将前往大连和丹东,于本周内完成对辽宁辖区三艘中韩客货班轮的联合检查,其它省市的中韩客货班轮联合检查也将陆续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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