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用人单位工作的情况下,个人是否可以缴纳社会保险?
我市从事自由职业等灵活就业的人员,可按我市灵活就业人员参加社会保险政策规定,参加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其中,非本市户籍的无雇工个体工商户、非全日制从业人员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参加本市职工社会医疗保险,需在本市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累计满1年后方可申请。
灵活就业人员缴纳社会保险,缴费标准有何规定?
我市灵活就业人员参加社会保险,以我市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80%、100%确定缴费基数,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按照20%比例、职工医疗保险按照11%比例按月缴纳。
灵活就业人员如何办理社会保险参保手续?
本人携带身份证或户口薄到市内三区定点的交通银行办理社会保险参保手续。
市内三区定点交通银行地址如下
市南区
福州路支行:福州南路33号 82959470;
银川西路支行:银川西路6号甲 82959678;
青铜峡路支行:市南区青铜峡路13号乙 82959551;
市北区
延吉路支行:延吉路3号 82959919;
山东路支行:市北区延吉路76号 82959841;
镇江北路支行:镇江北路24号 82959711;
水清沟支行:四流南路29号 82959618;
四方支行:人民路99号 82959112 82959113;
李沧区
九水东路支行:九水东路9号 82959850;
李沧二支行:升平路48号 82959171
为免影响我市灵活就业参保人医疗待遇享受,灵活就业参保人每月20日前将当月的社会保险费存入代扣的交通银行账户中,以保证每月及时足额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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