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交通运输部海事局印发《交通运输部海事局船舶配员专项检查工作方案》(简称《方案》),进一步推进实施交通运输部2016年创建“平安船舶”专项行动,保障水上交通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水上交通安全关键在企业,根本在船员,确保船员适任、履职尽责是保障水上交通安全的核心。此次船舶配员专项检查活动,旨在有针对性地治理船舶配员不足、人证不符的顽症,严厉打击船员服务资历、见习记录造假等突出问题,促进“平安交通”建设工作在水上运输领域深入推进,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
《方案》明确,自2016年3月起,将在一年时间内,针对所有运营船舶、航运公司、船员服务外派机构和船员,通过船舶抵港时和开航前登轮检查、港口国以及船旗国监督检查、船员服务机构检查、航运公司检查等方式,重点检查船舶配员、船员证书、船员服务资历、船员见习记录和船员任解职等情况。
《方案》要求,海事系统各单位将强化现场监管效能,重点检查创建“平安船舶”专项行动明确的四类重点船舶、5000总吨以下沿海航行船舶及1000总吨以上内河航行干散货船,针对发现的问题要依法从严查处,绝不姑息。通过专项检查,还将探索建立健全船舶船员协同管理工作机制,落实航运公司船员管理主体责任,促进船员自律,提高船员素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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